为了加强学院办公用品的管理,使办公用品在日常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等活动的使用合理化、制度化,根据大学《关于加强学校办公用品管理的通知》和其他上级有关制度和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学院实行办公经费包干制度。 1、各部门的办公经费的使用,必须控制在学院下拨经费的范围内。 2、各部门领用的办公用品费用从各部门包干经费中支出。 3、办公用品只能用于教学、科研和行政办公需要,不得挪作他用。 二、学院各部门办公用品的管理。 1、学院各部门主任是本部门办公经费管理的责任人,对本部门办公经费的管理负责。本部门办公用品的领用,必须经部门负责人签批。 2、各部门应本着勤俭节约、合理配置、提高效益的原则管理好办公用品,杜绝铺张浪费。 3、各部门须指定专人管理办公用品,统一负责本部门办公用品的领用、登记、保管、发放等管理工作。 4、各部门应设立办公用品管理明细帐,对办公用品的领用、发放等进行记帐管理。 三、学院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 1、学院后勤办是学院办公用品管理的职能部门,代表学院负责办公用品的管理。 2、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须将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材料、低值易耗品出仓领用清单》送后勤办审核。 3、学院“财务一支笔”是全院办公用品领用的审批人,各部门须将经后勤办审核后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材料、低值易耗品出仓领用清单》送学院“财务一支笔” 审批。 4、学院后勤办负责全院办公用品的结算工作(按规定一个月结算一次),并将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的费用统计汇总交学院财务部,以控制预算执行。 四、办公用品领用程序: 1、填写办公用品领用单 ↓ 2、各部门主任签批 ↓ 3、 后勤办审核 ↓ 4、 财务一支笔审批 ↓ 5、保管员到大学文具仓领取办公用品 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归后勤办。 本管理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文具仓物资清单》 2、《部门办公用品领用明细帐》 继续教育学院 公开学院 二〇〇六年三月三日 附件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文具仓物资清单 下载 附件2:部门办公用品领用明细帐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