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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品暂行管理办法

作者: 来源: 日期:2006-01-31

发布时间:2006-10-31 16:14作者:来源:后勤办点击数:2609

为了加强学院办公用品的管理,使办公用品在日常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等活动的使用合理化、制度化,根据大学《关于加强学校办公用品管理的通知》和其他上级有关制度和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学院实行办公经费包干制度。

1、各部门的办公经费的使用,必须控制在学院下拨经费的范围内。

2、各部门领用的办公用品费用从各部门包干经费中支出。

3、办公用品只能用于教学、科研和行政办公需要,不得挪作他用。

二、学院各部门办公用品的管理。

1、学院各部门主任是本部门办公经费管理的责任人,对本部门办公经费的管理负责。本部门办公用品的领用,必须经部门负责人签批。

2、各部门应本着勤俭节约、合理配置、提高效益的原则管理好办公用品,杜绝铺张浪费。

3、各部门须指定专人管理办公用品,统一负责本部门办公用品的领用、登记、保管、发放等管理工作。

4、各部门应设立办公用品管理明细帐,对办公用品的领用、发放等进行记帐管理。

三、学院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

1、学院后勤办是学院办公用品管理的职能部门,代表学院负责办公用品的管理。

2、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须将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材料、低值易耗品出仓领用清单》送后勤办审核。

3、学院“财务一支笔”是全院办公用品领用的审批人,各部门须将经后勤办审核后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材料、低值易耗品出仓领用清单》送学院“财务一支笔” 审批。

4、学院后勤办负责全院办公用品的结算工作(按规定一个月结算一次),并将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的费用统计汇总交学院财务部,以控制预算执行。

四、办公用品领用程序:

1、填写办公用品领用单

2、各部门主任签批

3、 后勤办审核

4、 财务一支笔审批

5、保管员到大学文具仓领取办公用品

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归后勤办。

本管理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文具仓物资清单》

2、《部门办公用品领用明细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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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六年三月三日

附件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文具仓物资清单 下载

附件2:部门办公用品领用明细帐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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