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 公开学院
咨询电话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公开学院教学管理规定

作者: 来源:教务办 日期:2017-10-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教学管理,逐步实现教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促进我院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树立我校成人学历教育及非学历教育品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教学工作是学院一切工作的中心,必须贯彻教学为本的原则。教师和各级管理人员要树立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思想,积极为培养人才做好本职工作。

第三条 教学管理是学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院各项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其基本任务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教学的客观规律和我院办学定位、任务、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对全院教学工作进行规划、部署、组织、协调、检查、监督,以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要求。

第四条 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过程的组织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以及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图书资料室、自主学习设施、学风、教师队伍、教学管理制度等教学基本建设的管理。

第五条 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精神。要积极创造条件,改善办学条件,合理使用和充分发挥现有人力、物力、财力的作用,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教育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六条 要提高管理水平,重视和加强教学管理队伍的建设,加强管理科学的学习与研究,提高教学管理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

第二章 教学计划管理

第七条 必须加强对专业设置的规划管理。要根据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学院的办学定位、任务、办学条件,规划学院的专业设置。增强教学的适应性,努力办出自己的特色。

第八条 学院在办学规模上,要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招生计划由学院教学副院长组织有关单位根据市场需求和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及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公布执行。招生工作开始后,招生部门应每天向学院领导通报招生情况,学院教学副院长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招生计划适当调整。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学院制定的招生计划。

第九条 教学计划是实现培养目标和组织教学的主要依据。各教学系(部)应在主任主持下,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院有关要求,做好本教学系(部)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制 ( 修 ) 订工作,并报教学副院长审批。教学计划经批准后,应相对稳定,不得随意变动。由于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时,应经主管副院长同意。教学计划确需修订时,应在下届新生入学前四个月完成修订工作。各教学教学系(部)和学院教务办要认真落实与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十条 教学大纲是各门课程进行教学的指导性文件。根据教学计划规定开出的各门课程,都应在教研室主任主持下,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订出本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大纲应对本门课程的基本内容、教学要求、学时分配等作出明确规定,并于开课前三个月提出,经教学系(部)主任审定,报教务办备案。

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组织教学。在保证课程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在教学进度、学时分配、教学方法、方式等方面,任课教师可以适当灵活掌握。

各教学系(部)、教研室应经常检查任课教师执行教学大纲的情况,并及时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第十一条 教材的选用和编写。我院开设的各门课程属于国家考试的,必须使用考试指定教材,任何教学单位和教师不得擅自改变。其余课程教材的选用,由教学单位提出建议,提交学院教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教学副院长审批。各教学单位还应提出国家考试科目教辅材料选用建议,提交学院教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教学副院长审批。教学过程中提倡使用国家重点教材和优秀教材。支持并组织有条件的系(部)编写具有特色的高水平教材、讲义、教辅材料。学院建立严格、科学的教材和教辅材料编写的立项、评审制度。防止教材和教辅材料编写的低水平重复,杜绝质量低劣的教材和教辅材料进课堂。

第三章 教学过程的组织管理

第十二条 教学过程的组织管理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基础。学院建立教师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和教学事故处理机制,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

课堂教学是教学的基本形式。各教学单位的排课必须符合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遵守学院对教师的工作量要求,合理安排课程。应聘任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讲授各专业主干课程,以保证课堂教学质量。任课教师应根据本门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学生实际,认真备课,明确教学目的、教学的主要内容、进度和重点、难点,在此基础上写出教案或详细的讲课提纲。在多媒体课室上课的教师,应当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设施 , 准备好电子教案。学院建立教师教案和优质课评比制度,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任课教师必须按时上、下课,不得随意调课、停课。确有必要调课或因故不能上课,须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课或停课手续。

第十三条 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布置适当份量的作业。任课教师对学生的作业应及时批改和讲评。各教学单位和教务办应定期检查教师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

第十四条 辅导和答疑是检查教学效果、解答学生疑难、指导学生自学、提高教学效果的重要教学环节,每门课程特别是基础课程应适当安排教师辅导、答疑。学院建立班级指导教师制 , 在正常的课堂教学时间外对学生的学习予以指导。学院建立国家考试科目考前集中辅导制 , 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考试通过率。

第十五条 毕业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培养科研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学院按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规定成立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位委员会继续教育学院、公开学院分委员会 , 该委员会在学校学位委员会的指导下 , 具体负责学位申请、资格认定、论文辅导、审查及修改论文提纲、审核论文及组织答辩、证书发放等各项工作。

第十六条 对学生学业成绩的考核与评定,是教学过程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其目的是促进学生全面、系统复习功课,巩固并加深所学知识的认识,促进知识和能力的转化。评定学业成绩,教师必须采取客观、公正、科学的标准,坚持“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应根据本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和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分,评分结果应基本符合正态分布。对于在评分中徇私舞弊的教师,将按国家和学校的有关奖惩条例进行查处。

第四章 教学质量管理

第十七条 教学质量管理是教学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核心。它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培养目标的要求和教学的客观规律,科学地组织教学,把好教学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质量关,以保证培养目标的质量要求。

第十八条 必须树立全面的教学质量观,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一)把好各门课程的质量关,认真抓好各门课程的教学质量管理工作。

1 、建立各门课程的合格质量标准,使教学质量规范化。各门课程都要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明确规定每门课程的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要求、教学各个环节的配合等,使日常的教学有章可循,检查有据可依,并逐步完善课程质量评估制度。

2 、保证教学第一线师资质量。每门课程教学质量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任课教师的政治、业务水平和责任感。各门课程要选派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认真负责的教师任课。

3 、自编或选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教材供师生使用。教材(包括电化教材)是教学的依据,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条件之一。学院可根据各学科的条件和力量,确定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编写出能反映我校以及我院优势和特点、适应我国国情和我院教学实际的教材供师生使用。各教学部、院资料室、电教室应根据需要和可能,不断补充、更新图书资料、实验设备,加强实验室、图书室的管理,充分发挥实验设备、图书资料的作用,逐步改善教学条件。

4 、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提倡和鼓励教师积极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实行启发式教学,针对不同类别的学生科学组织教学内容,着重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要逐步创造条件改善学校的现代教育手段,鼓励教师开发教学课件,运用多媒体与网络技术,加强直观、形象教学,提高教学效果。

(二)把好各教学环节的质量关。要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和教学的客观规律,严格把好教学过程中各个教学环节的质量关,统筹安排好课堂讲授、课堂讨论、习题、毕业论文、考试等各个教学环节,以达到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三)从严要求,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这是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教师要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树立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实事求是、勇于创新的良好学风。要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对优秀学生给予表扬、奖励,加强指导,树立典型,发挥榜样的辐射作用。对学习态度不端正,违反校规校纪,学习成绩差的学生要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必要的淘汰。

教师要树立教书育人的光荣感、责任感,做学生的表率,对学生敢于严格要求,引导他们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院定期对教师进行全面考核,对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要按学院有关规定,给予精神、物质奖励;对教学不负责任、教学效果差,经批评帮助没有改进,不适宜继续担任教学工作的,应进行调整。

(四)搞好校园文化建设,突出我院的外语外贸教育和培训的特色。学院每学期根据计划组织大型学习竞赛、课外知识讲座、英语角等活动。

(五)健全教学检查制度,其方式方法主要有:

1 、师生座谈会。各教学单位和教务办应不定期召开师生代表座谈会,了解教师任课情况和教学管理、教学服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 、听课。学院有关领导或教学管理人员应经常进行检查性听课,了解教与学和教学管理有关的情况。

3 、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学院建立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制度,通过问卷形式了解教师教学情况。

4 、定期检查。每学期由学院根据学期计划定期统一组织全院性教学检查。检查内容由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有所侧重。检查方式主要包括听课、问卷、调查或召开师生代表座谈会等。在广泛调查研究基础上,总结、交流经验,肯定成绩,表扬先进,找出存在问题和制订改进措施。

5 、周期检查。每届学生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习任务后,由有关教学系(部)对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环节安排、教学管理制度等,进行座谈讨论,征求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修订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法。

(六)抓好教学研究工作。教学研究应列入学院的科研工作计划,学院在经费和时间等方面给予支持与保证。教学研究将有组织、有计划、有领导地进行,做到项目落实、经费落实、措施落实。学院鼓励教师和干部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对于优秀研究成果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 建立和健全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教学规章制度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科学性,在制订过程中,要事先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经试行后反复修订。每项规章制度既要反映教学的客观规律,有利于鼓励和调动师生的教学积极性,又要考虑其可行性。教学规章制度建立后要严格贯彻执行,奖惩严明,并在执行过程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干部和师生正确理解规章制度的内容、意义和要求,统一认识,提高执行教学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第二十条 考试的组织与管理。考试是教学过程的基本环节和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测学生学习效果和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必须加强考试管理,树立优良考风。教务办对考试工作全面负责,学院各部门协同按时完成各项考试任务。各科目考试原则上实行“考教分离”的原则。学生考试成绩由教务办统一公布。

第五章 师资队伍建设

第二十一条 一流的师资队伍是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学院设立教师招聘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程序遴选教师。学院建立科学、合理、公开、公正、公平的教师考核制度,优胜劣汰。

第二十二条 学院加强教师的在岗培训。各教学单位应定期组织教师业务学习和同行听课,提倡教师之间的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第六章 教学管理机构与职能

第二十三条 教学管理是系统管理,必须建立和健全以院长为首的学院、教学系(部)、教研室三级教学管理系统,加强教学管理纵向系统和横向系统的协调、一致,使学院的决策、指令能得到迅速贯彻执行,以保证教学正常运转,达到最佳指挥效果。

第二十四条 学院以教学为主。院长工作的重点应放在对教学和教学改革的领导和管理上。根据学院实际,制定学院的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提出教学工作目标和近期教学工作计划及重要管理措施,并组织、协调各单位加以实施,定期征询和听取师生员工对教学工作的意见,总结推广教学经验,对学院整个教学和教学改革工作进行指挥和领导,确保教学管理工作的高效率和良好秩序。

第二十五条 教务办是学院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学院的决策,对教学、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工作进行具体的组织和协调,督促、检查各教学系(部)、教研室的教学工作,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对学院的教学和教学改革、教学管理工作积极、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供院领导决策时参考;严格执行学院制订的各项教学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各教学系(部)对各项教学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做好教学文件、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 教学系(部)是基层教学机构,负责对本教学系(部)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根据学院领导的决策、指令,制定本教学部具体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师生员工加以贯彻实施,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推广经验,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同时对学院的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供院领导决策时参考。

第二十七条 教研室的主要任务是组织本教研室教师认真完成学院和教学系(部)制定的各项教学任务,总结教学经验,开展教学研究,落实教学计划。

第二十八条 为了加强和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必须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使教学管理队伍逐步知识化、专业化。学院应组织教学管理人员经常学习教育科学和教育管理科学知识,不断提高教学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和教学管理水平。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实施。以前学院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学院教务办。


上一条:关于维护教学秩序的规定   

关闭窗口

您的位置: 首页>>教学科研>>规章制度>>正文

> 自考专业 
> 考籍管理 
> 规章制度 
> 办事流程 
> 科研成果 

Copyright @ 1999-2020 Institute of Advanced Continuing Education,Open College,School of Electronic Sports,GDUFS All Rights Reserved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等继续教育学院 公开学院 电子竞技学院 1999-2020 版权所有
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白云山校区)/广州市白云区夏花一路165号(白云湖校区)/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大学城校区)
粤ICP备0610646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