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工作的通知》(粤教规函〔2023〕1号)要求,结合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现状,对照校外教学点的设置条件,经各校外教学点申报、提交材料、职能部门审核,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拟对我校现有校外教学点进行调整,将保留16个校外教学点,新增4个校外教学点,撤销2个校外教学点,现予以公示:
一、拟保留校外教学点(16个):
1.广州市番禺区百海教育培训中心校外教学点
2.深圳岭东培训中心校外教学点
3.广州市越秀区广欣外经贸培训中心校外教学点
4.佛山市达德自学考试辅导学校校外教学点
5.广东科艺自学考试辅导学校校外教学点
6.广州市海珠区谨培教育培训中心校外教学点
7.广州应用科技培训学校校外教学点
8.广州市海珠区大周自考中心校外教学点
9.东莞市虎门宏扬教育培训中心校外教学点
10.广州市花都区英朗培训中心校外教学点
11.惠州市朗润教育卫生自考培训学校校外教学点
12.广州市天河区维多利亚培训中心校外教学点
13.肇庆市端州区知金教育培训中心校外教学点
14.珠海市外经贸专修学院校外教学点
15.佛山市南海区百花教育培训中心校外教学点
16.广州市黄埔区比德教育培训中心校外教学点
二、拟新增校外教学点(4个):
1.广东华文航空艺术职业学校校外教学点
2.湛江市电子职业技术学校校外教学点
3.广东肇庆航空职业学院校外教学点
4.东莞市华南职业技术学校校外教学点
三、拟撤销校外教学点(2个):
1.东莞市清溪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校外教学点
2.广州市天河区大牛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校外教学点
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9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或匿名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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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