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各位学生毕业证书信息的正确,请各位同学认真核对本人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信息,若有成绩、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不准确的,请各位学生于每年3月初、9月初关注院网的通知公告栏,并按通知要求自行登陆http://www.stegd.edu.cn/selfec/,通过系统考籍管理模块中的考籍更正申请功能、成绩更正申请功能提交申请后,到公开学院教务办公室办理考籍更正手续,说明如下:
1、基本信息更正
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有误需要更正的,更改要求及需提交材料如下: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系统考籍管理模块中的考籍更正申请功能提交申请后,需向公开学院教务办提交相关材料。
(2)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或出生年月的更改必须出示:公安部门有关证明材料(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须注明:考生现用名、曾用名,系同一人,现身份证号码、曾用身份证号码,以及因何原因要求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
(3)对身份证号码自然升位的考籍信息更正业务(仅限一条记录),考生在系统提交申请后,由系统自动查验,符合身份证号码自然升位规则的,自动审核通过,则考生无须现场提交资料。否则,考生须出示:身份证号码升位后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成绩更正
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成绩不准确需要更正的,更改要求及需提交材料如下: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系统考籍管理模块中的成绩更正申请功能提交申请后,向公开学院教务办提交身份证、课程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若办理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含毕业论文)或委托开考课程的成绩更正,须通过系统考籍管理模块中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更正功能,向学院教务办提出申请。
(3)考生只可更正原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成绩,不可更正顶替后的课程成绩。
(4)考生如需要更正成绩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不需办理成绩更正手续,该科成绩由系统自动顶替。
3、更改结果查询:
由教务办统一递交材料至市考办验核,市考办初审后上报省考办审核省考试院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可通过系统http://www.stegd.edu.cn/selfec/查询更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