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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考 守 则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10-10

巡考人员代表学院实施考场监督,维护考场秩序,执行考试规则,处理违纪作弊,应遵守以下步骤。

一、各巡考老师请于每次考试前20分钟到达教务办;

二、各巡考老师必须坚守巡考岗位,集中精力履行职责,不得离开考场或做与巡考无关的其他事情;

三、各巡考老师必须明确监考人员的职责(监考须知);

四、各巡考老师在考试过程中,必须不断巡视,监督各监考老师是否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五、各巡考老师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及时处理、解决考试中出现的突发问题;

六、各巡考老师在考试结束时,必须检查各监考人员是否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并在巡考签名处签名。

附件:《巡考情况记录表》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公开学院

巡考情况记录表

考试

时间

考试

地点

巡考

时间

监考员

监考

情况

考场

基本

情况

签名:

备注:巡考员在每次巡考结束时请填写此表,并在每次考试结束时将此表交巡考组组长处,由其汇总并交教务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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