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考人员代表学院实施考场监督,维护考场秩序,执行考试规则,处理违纪作弊,应遵守以下步骤。
一、各巡考老师请于每次考试前20分钟到达教务办;
二、各巡考老师必须坚守巡考岗位,集中精力履行职责,不得离开考场或做与巡考无关的其他事情;
三、各巡考老师必须明确监考人员的职责(监考须知);
四、各巡考老师在考试过程中,必须不断巡视,监督各监考老师是否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五、各巡考老师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及时处理、解决考试中出现的突发问题;
六、各巡考老师在考试结束时,必须检查各监考人员是否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并在巡考签名处签名。
附件:《巡考情况记录表》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公开学院
巡考情况记录表
考试
时间
地点
巡考
监考员
监考
情况
考场
基本
签名:
备注:巡考员在每次巡考结束时请填写此表,并在每次考试结束时将此表交巡考组组长处,由其汇总并交教务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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