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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证管理制度

作者:图书馆 来源:信息资源中心 日期:2015-04-13

(一) 借阅证是读者身份的证明、入馆借阅资料的有效凭证。图书馆负责借阅证的发放和管理。
(二) 借阅证的发放及领取:
  1.学生新入学时以班级为单位统一申办和领取借阅证。插班生凭所在系出具的证明,可随班级一同申办借阅证。
  2.本院在职、新入职的教职工由学院办公室负责申办一卡通(含借阅证功能)。
  3.以上人员办理借阅证需交一张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首次办证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三) 借阅证的使用:
  1.借阅证是读者进入本馆以及在馆内借阅文献,进行学习活动的凭证,只限本人使用。严禁借用他人借阅证,如有转让借阅证或代借、盗用他人借阅证等行为,按《读者违章处理办法》中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2.文献资料的借阅权限详见《公开学院图书馆图书借阅规则》。
  3.每学年开学时学生凭本人学生证和该学期(或学年)学费单以班为单位登记借阅证号及相关资料,由各系统一报图书馆对各人借阅证进行验证。
(四) 借阅证的挂失及补办:
  1.读者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借阅证,如不慎丢失,应及时到图书馆凭个人有效证件挂失。如未及时挂失,被他人冒借的所有图书由丢失借书证者按《公开学院图书馆馆藏文献遗失赔偿办法》负责赔偿。
  2.学生读者补办借阅证,到图书馆先查验证明已还清所借图书,再进行补办登记。补办需缴纳补办费及小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五) 离校退证:
  1.读者因毕业、工作调动、休学、退学、出国、进修结业等原因离开学校时,须将所借图书馆的文献资料全部还清,并由图书馆盖章证明,并办理借阅证注销手续,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借阅证所有者逝世后,人事部门在办理相关手续之前,先由其遗属到图书馆办理还书、退证手续。
  2.各类人员办理离校手续时,如借阅证遗失免交罚款。
  3.读者在院内身份发生变化(包括专科生攻读本院本科生、毕业留院任职及本院教职工成为本院学生等),应按规定办理离校手续后方可办理新借阅证。任何人不得使用双重身份的借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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