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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学院课程免修暂行规定

作者: 来源:教务办 日期:2017-10-10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的教学教务及考试管理,规范学生的课堂出勤,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结合我院教学及学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开学院所有在校学生。

第二条课程免修申请时间:

(一)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

(二)每年四月或十月考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内。

第三条 课程免修申请条件:

(一)已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可申请相应课程免修。

(二)已申请专、本科课程转考或免考,并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同意的,可申请相应课程免修。

第四条课程免修办理程序:

(一)学生申请课程免修,必须提交书面申请(详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公开学院课程免修申请表》)。

(二)辅导员通过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确认学生的课程成绩,审核免修条件,并交系主任审批。

(三)教学部门应及时将课程免修信息通知相关任课教师,并在考勤表中注明。批准免修的,不统计课堂出勤。

第五条教学部门于每次申请时间结束后一周内汇总免修课程信息交教务办,由教务办汇总后报院领导。教学部门负责免修课程材料的整理与归档。

第六条课程免修从免修申请批准之时起执行,学生在接到批复通知前擅自缺勤的,按旷课处理。

第七条下列课程不得申请免修:

(一)教学计划中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而开设的自学考试计划之外的课程。

(二)各专业的实践考核课程。

第八条本规定由公开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公开学院课程免修申请表


附件: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公开学院课程免修申请表

注:本表中“申请理由”一栏应明确是已通过考试还是成功进行转免考,若是已通过考试,应注明考试时间、课程成绩,若是转免考,应注明申请转免考时间。

姓名

准考证号码

专业名称

班级名称

学生填写

辅导员审核

序号

免修课程代码

免修课程

名称

申请理由

审核结果

审核人

(签名)

1

2

3

4

系主任审批

签名:

(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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